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》
为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
,生态生态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环境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,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部等部门现代化,6月5日,联合生态环境部 、发布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、公民规范教育部 、生态生态共青团中央、环境环境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部等部门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》 。
新修订的联合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》包括关爱生态环境
、节约能源资源
、发布践行绿色消费、公民规范选择低碳出行、生态生态分类投放垃圾
、环境环境减少污染产生 、部等部门呵护自然生态 、参加环保实践
、参与环境监督、共建美丽中国等十条内容。

2018年6月5日
,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(试行)》发布
,成为全国层面针对公民的较为全面的生态环境行为规范
,被称为“公民十条”
。“公民十条”自发布实施以来 ,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推动
,对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、增强公民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
,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对“公民十条”进行了修订完善,使其可操作性更强
、传播效果更广,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,为建设美丽中国汇聚全民力量。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《关于发布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〉的公告》
来源:生态环境部

